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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根据梅县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发改 [2008]4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梅县人民法院后勤综合楼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建筑装饰、电照防雷、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13.79平方米,4层,造价约103万元。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和争取上级补助拨款。 4、工期要求:200天内完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梅县县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三级或以上建筑专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无在建工程)。 三、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公司近年业绩。(以上材料要求用A4纸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2008年9月4日上午9:00~11:00。 五、报名地点:梅县建设局大楼一楼工程交易中心 六、报名方式:来人报名。资料费:300元;图纸押金:1000元。 七、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现金支票) 八、联系人:梅县人民法院 张小琴 2589727 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林志东 2561128
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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