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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梅县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发改[2008]3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市高新区畲江园区房拆户安置暨新农村建设建筑基础工程进行招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7403平方米,可安置395个单元,总投资1127.2万元。 3、建设资金来源:市高新区征地补偿款中划拨。 4、工期要求:120天内完工。 二、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梅县县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三级(含三级)以上建筑专业的项目经理。 2、具有梅县县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梅州市范围内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市双优样板工地”以上业绩(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无在建工程)。 三、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公司近年业绩。以上材料要求用A4纸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带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2008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时由梅县建设局集中出发到工程现场踏勘,5月14日上午9:30在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答疑会。 五、报名地点:梅县建设局大楼一楼工程交易中心。 六、报名方式:来人报名。资料费200元。 七、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现金)。 八、联系人:房喻文2481201、林志东 2561128 梅县畲江镇人民政府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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